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的选择实际上就是围绕着有益物质利用和有害物质影响这对矛盾展开的,因此,污泥转运仓,**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都是以弱化有害物质影响为主要目标,降低污泥综合利用环境风险。
国际上污泥处理以厌氧消化和堆肥为主,污泥处置以土地利用、焚烧、灰渣利用为主。美国主要通过厌氧消化、堆肥、投碱稳定污泥,稳定化处理后的浓缩污泥可土地利用,并评估 25 种潜在污染物及 14种不同接触途径的风险,土地利用比例达到 55%。加拿大:采用三等级质量系统,将污泥分门别类地应用于绿化、农业、林业。法国、德国和荷兰,焚烧比例较高,英国、挪威、丹麦等侧重土地利用,但对重金属的含量有严格要求,并规定不能施用污泥的作物类型,整个欧盟污泥土地利用比例为 52%。日本和韩国由污泥焚烧、热干化、填海转向堆肥、灰渣利用,并将堆肥产品用于园林、绿地,或利用污泥发电、供热。据统计,2008 年日本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 221 万 t 干污泥,约 78%进行了资源化利用,其中 61.2%被制作成建材,14.5%被制作成肥料或者土质改良剂。
污泥焚烧是指污泥在一定温度、气相充分有氧的条件下,使污泥中的**物质转化为 CO2、H2O、N2等,反应过程中释放出来的热量用于维持反应的温度条件。
以焚烧为核心的处理方法被认为是“彻底的无害化、较1大程度的减量化”。污泥的焚烧处置具有以下优点:
( 1) 可以迅速和较大程度地使污泥达到减量化,污泥体积减少到较1小化( 减容量大于 90%,可节约大量的填埋用地; 污泥烧余中有害成分的含量较低) ,灰渣可综合利用,因而较终需要处置的物质很少,不形成二次污染。
( 2) 不存在重金属离子的问题,有时焚烧灰可制成有用的产品,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一种污泥处置方式。
( 3) 焚烧过程中所有的病菌、病原体均被彻底杀灭、有毒有害的**残余物被氧化分解。焚烧灰可用作生产水泥的原料,使重金属被固定在混凝土中而避免其重新进入环境。
( 4) 污泥处理速度快,由于其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不需要长期储存,因此不需存储设备。
( 5) 污泥可就地焚烧,不需要长距离运输,特别适合大城市因远离填埋场造成运输费用高的场合。
( 6) 为防治焚烧产生二噁1英等有害气体,要求焚烧温度**850 ℃。焚烧后产生的焚烧灰可以改良土壤、筑路、制砖瓦、陶瓷、混凝土填料等。
( 7) 处理规模大,投资省。
( 8) 由于采用了合适的预处理工艺和焚烧手段,达到了污泥热能的自持,可以回收能量用于发电和供热,并能满足越来越严格的环境要求和充分地处理不适宜于资源化利用的部分污泥,如将未充分燃烧的燃煤过滤废渣一起混合燃烧,则能大大减少能源的浪费。因此使用焚烧法处置是经济有效的。
污泥是城市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由含**残片、细1菌菌体、无极颗粒、胶体、水分等组成的较其复杂的非均质体。污泥中含有丰富的可以利用的氮、磷、钾、**质等营养成分和多种微量元素,但同时也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病原菌及有毒**污染物等。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处理率的提高和处理程度的深化,污泥的产量以每年约 10% 速度增长,污泥的数量相当惊人。若大量污泥得不到妥善处理处置,污泥中含有的重金属、病原菌及有毒**污染物等将通过土壤、水体、植物等介质进入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造成生态风险,影响人类健康。